市民政局政风行风热线发布实录(2021年1月2日)

    发布时间:2024-01-03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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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线单位:滁州市民政局

    上线嘉宾: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伟,社会事务科科长林伟、社会救助科科长汪立民。

    社会救助科


    我市社救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全面落实民政政策,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上办实事,编密织牢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临时救急解难“保障网”。2023年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2.3万人(其中城市低保1.8万人,农村低保10.5万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2.24万人,低保边缘家庭15524人,支出型困难家庭4113人,临时救助困难群众12177人次,实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困难群众获得感极大增强。2023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断提标。2023年7月份,市政府出台《关于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文件,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城镇786元/人/月、农村757元/人/月,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至城镇1400元/人/月、农村1028元/人/月。这是低保连续9年提标、特困供养连续7年提标,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已基本建立。2023年共为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约7.55亿元,特困供养保障金2.06亿元,发放照料护理补贴约4135.5万元。

    (二)扩围增效成效显著。一是强化思想先行,努力提升基层社会救助能力。举办全市社会救助业务能力培训,将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低保扩围增效指示精神灌输给一线民政干部,从业务上提升他们的能力,为扩围增效拧开思想关。二是依托的“望闻问切”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优服务”等工作手段作用,努力打造具有滁州特色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品牌,实现对困难群众的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切实提高社会救助制度的可及性、覆盖率。2023年,主动发现并纳入低保267户533人,特困对象57人,临时救助806人次。三是疑点数据与调度为扩围增效保驾护航。2023年下半年来,我们先后下发5批共9.6万条疑点数据,坚持每周一汇总、每天一调度,召开民政工作会议或低保扩围专项推进会,通报各县市区扩围进度。四是制度及时跟进。在省操作规程出台的基础上,市操作规程在一个月内下发到基层,通过放宽认定财产等政策,将之前一些边缘户纳入我们保障范围。2023年,新增低保10490人,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

    (三)提升特困人员服务水平。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我市1.9万余名分散特困人员签订照料协议。加强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提升服务质量,完善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制度;开展定期门诊和巡视,为老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等服务。投入592.8万元为全市2.25万名特困供养人员购买了住院护理保险,解决特困人员住院护理难题。真正实现了“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四)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出台《滁州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应急性、过渡性作用,打通了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强化困难群众急难救助功能,用好用足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2023年,共实施临时救助12177人次,发放救助金17920万元(其中新申请的低保对象或特困人员当月领取临时救助达731人,发放临时救助金46.48万元)。

    (五)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不断优化安徽省(滁州市)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及时出台《滁州市完善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实施方案》,完善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帮扶措施。与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应急局、市残联、市总工会等10家单位开展常态化数据共享,实现对17.5万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定期开展数据比对,监测平台共发现预警信息6.3万条。

    (六)建立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机制。认真落实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推广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持续推进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建设。按照“全面覆盖”目标要求,全面推进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建设。2023年,我市共成立“救急难”互助社1233个,覆盖率达100%,超额完成省厅要求的70%的任务,同时对1531户开展了“救急难”救助,发放救助资金99万元。持续开展了“心动亭城”先心病医疗救助行动,通过摸排、专家筛查,今年来共救治65名患者,为困难家庭节约资金达650余万元,现已全部治愈出院。

     

    问题一:低保如何申请?

    答:你好,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我从三个方面进行回答:1.申请城乡低保条件:(1)持有我市户籍的居民;(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2.办理流程: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和确认,县级民政部门备案的程序实施。3.申请受理: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1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鼓励通过手机提出申请(皖事通的皖救一点通和滁州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

    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

    问题二:哪些人员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

    答:你好,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按“单人保”提出申请:

    (一)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

    (二)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病患者或失能失智老年人。

    (三)低保边缘家庭以外靠家庭供养的符合条件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

    (四)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

    问题三:低收入人口它包括哪些?是怎样申请、能得哪些帮扶措施?

    你好,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回答。一是低收入人口。主要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五类对象。二是如何申请低收入人口。低收入人口认定分为依申请认定和直接认定两种方式。依申请认定是指通过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情况)调查、审核确认等认定程序进行,百姓申请时只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当地乡镇(街道)民政窗口申请。直接认定是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开展低保、临时救助申请审核确认工作中,发现申请人不符合低保、临时救助条件但符合低收入人口认定条件的,可以直接将其认定为低收入人口。三是低收入人口的综合救助帮扶措施。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以满足家庭基本生活为目标,依托现有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和救助程序,根据家庭困难类型给予相应救助,并具体梳理、列举了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其他救助帮扶的主要帮扶救助内容。

    问题四:介绍一下“心动亭城”先天性心脏病救助政策

    “心动亭城”活动自2018年7月开展以来,连续6年时间已成功救治了480多名符合条件的先心病患者,目前已全部治愈出院。

    主要救助病种:先天性心脏疾病。

    救助政策: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以外基金救助政策

    (一)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费部分,对于年龄在0-18周岁符合先心病救助病种的自费部分进行全免。

    (二)18周岁以上成人患者及0-18周岁不符合全免救助病种的手术患者,医保结算后自费金额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给予50%的补助。

    (三)报销0-18周岁救助患儿以及一名家属前往上海医大医院住院治疗的交通费。

    救助申请:符合条件的救助患者,向当地民政机构提出申请或咨询。

     

    社会事务科(儿童福利科)

     

    目前,滁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儿童福利科)主要负责5项业务,分别为殡葬改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婚姻登记管理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大力推进各项社会事务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各项服务进一步规范,在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等各项考核中成绩优异,与其他民政工作一样始终位于全省第一方阵。今天主要重点汇报一下2023年全市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以及婚姻登记管理相关工作。

    一、逐步完善儿童福利体系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联合市财政局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滁州市儿童福利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为我市儿童福利机构内成年孤儿安置提供政策依据;与市第一人民医院签订“明天计划”项目合作协议,使滁州市域范围内有了“明天计划”项目定点医院,同时,组织市儿童福利院部分儿童参与“明天计划”治疗与康复。二是强化兜底保障。2023年全市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费2026.34万元,保障了270名孤儿、97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为符合条件的79名孤儿、161名事实抚养儿童发放173.4万元助学金,链接慈善力量、爱心企业及个人共筹集500余万元资金资助1000名贫困学习上大学;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统一参照特困人员进行医疗保障,提高医保报销比例。三是加强关爱帮扶。推动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全覆盖;对全市17611名困境儿童、7568名农村留守儿童定期进行走访探视了解监护人家庭情况和儿童学习生活现状,建立“一人一档”信息台账,确保监护责任落实。严格强制报告、救助保护等制度机制落实,织密织牢保护网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投入129.7万元开展109场次关爱保护活动,发放“暖心包”3820个,转介2家爱心企业对6名困难家庭儿童进行定向教育资助。四是注重队伍建设。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教育培训,市级组织全市儿童督导员培训,全市116名儿童督导员和市县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指导中心负责人参训,各县(市、区)对儿童主任进行全覆盖培训,打造专业化基层儿童福利工作人员队伍。2023年,1人获评全省最美儿童主任提名,10人获评省优秀牵手人。

    二、努力提升残疾人保障水平

    一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联合市财政局、市残联印发《滁州市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与发放工作的实施意见》,在进一步明确保障对象条件和审批程序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实现全程线上审批发放。2023年全市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969.6万元,惠及8.8万余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312.9万元,惠及近5.7万人。二是提升精神障碍康复服务能力。协调市二院加快滁州市精神卫生福利院建设,已于10月份投入使用,有力提升了兜底精神障碍患者生活照料和康复服务能力。实施“精康融合行动”,在全省率先开展“日间照料+N”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模式,今年以来共投入172.9万元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建成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15个并交给专业第三方进行运营管理。三是配合做好肇事肇祸“重精患者”管理。落实“以奖代补”制度,对肇事肇祸“重精患者”年度内未发生肇事肇祸事件的,给予其监护人每年发放2400元的奖补资金,今年以来已累计发放349.64万元奖补资金。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保险制度,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每人每年购买338元的保险,当“重精患者”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时,由保险公司负责承担相关责任赔偿。四是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指导明光市省级康复辅具特色产业园建设,现已入驻朗威、金百合、麦吉恩等23家康复辅助器具生产及其相关配套企业,2023年完成产值26余亿元。推进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探索有效服务模式。

    三、不断促进婚姻和收养登记服务质量

    一是提升内地居民婚姻登记便利化水平。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2023年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对婚姻登记双方有一方为安徽省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在滁州市的内地居民,均可在滁州市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2023年全市共办理内地居民“跨省通办”婚姻登记50对、“省内通办”婚姻登记146对,“市内通办”1986对,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婚姻登记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二是探索开展涉外婚姻登记试点。根据省民政厅要求,我市自10月份开始受理涉外婚姻登记业务,在制定工作方案计划,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发布具体办事指南的同时,及时协调编办增加相关工作职能,购置相关设施设备,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涉外婚姻登记34对。三是依法规范办理收养登记。督促市儿童福利院根据省民政厅相关收养评估要求,对院内适合回归家庭生活的19名孤儿信息及时在安徽省收养能力评估系统发布,2023年共送养院内儿童3名;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依据《安徽省收养评估办法》规范办理收养登记,按规定进行收养评估,落实融合期及回访等相关要求等,2023年全市共办理收养登记13件。

    另外,为加强流浪乞讨、务工不着、寻亲不遇等临时遇困人员的救助,让他们能安全温暖过冬,当前我市正在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各位市民如果在街头、路边遇到相关的流浪乞讨人员,可以及时拨打滁州市救助站救助热线:0550-3164907,我们会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救助。

     

    问题1:孤儿我们都好理解,是指失去父母或者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那么,哪些儿童可以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呢?其保障标准又是怎样的?

    答: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条件分为两种大的情形:第一种是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患有精神性疾病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情形之一的未成年人;第二种是父母一方死亡、失踪或失联,另一方符合第一种相关情形之一的未成年人。

    另外,借这个机会对上述说的相关情形进行一个解释和说明:

    重残是指二级以上(含二级)重度残疾或四级以上(含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失踪是指失踪两年以上,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失联是指失去联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期限要在6个月以上;死亡是指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被撤销监护资格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是指外籍人员与内地居民生育子女后被依法遣送(驱逐)出境且未履行抚养义务。

    目前,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按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发放补助金,是每人每月补助1300元,另外对就读全日制的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增加200元补助,达到每人每月1500元。

    问题2:哪些人可以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其保障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答:残疾人两项补贴,其实是由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种补贴,其保障对象还是有所区别的。

    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同时满足3个条件:第一,具有滁州市户籍;第二,持有四级及以上《残疾证》;第三,家庭困难,一般是指纳入低保、脱贫、低保边缘户等范围的残疾人,民政部门在审核的时候,会与安徽省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进行比对。

    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只需要具有滁州市户籍,且持有一级、二级《残疾证》即可。

    经市政府同意,在2023年提标的基础上,2024年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再次进行提标,自1月份执行新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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